藥用級聚乙烯醇 藥用輔料 藥典級標準
藥用級聚乙烯醇 藥用輔料 藥典級標準
9002-89-5
本品為聚乙酸乙烯酯的甲醇溶液中加堿液進行醇解反應制得品,分子式以(CH2CHOH)n(CH2CHOCOCH3)m,其中的m+n代表平均聚合度,m/n應為0~0.35。本品的平均分子量應為20000~220000。
性狀:本品為白色至微黃色粉末或半透明狀顆粒。
本品在熱水中溶解,在乙醇中幾乎不溶。
酸值 取本品10g,精密稱定,置圓底燒瓶中,加水250ml,不斷攪拌下加熱回流30分鐘后,不斷攪拌下放冷。精密量取50ml,依法測定(通則0713),酸值不大于3.0。
【檢查】黏度 取本品適量(相當于干燥品6.00g),以60r/min的轉速,在連續攪拌下,加至已稱重的含有140ml水的燒杯中,提高轉速至400r/min(避免混入過多空氣),加熱至90℃,在90℃水浴中,以400r/min的轉速保持約5分鐘,停止加熱,以60r/min的轉速連續攪拌1小時,放冷至室溫,再補水至溶液150g,攪拌均勻,100目篩濾過,作為供試品溶液。采用合適的旋轉黏度計(建議采用Brookfield旋轉黏度計),依法測定(通則0633第三法),在20℃±0.1℃時的動力黏度應為標示量的85.0%~115.0%。
酸度 取本品2g,加水50ml,置水浴中加熱使溶解,放冷,依法測定(通則0631),pH值應為4.5~6.5。 溶液的澄清度與顏色 取本品10g,置圓底燒瓶中,加水250ml,不斷攪拌下加熱回流30分鐘使溶解,放冷至室溫;依法檢查(通則0901與通則0902),溶液應澄清無色;如顯渾濁,與1號濁度標準液(通則0902)比較,不得更濃;如顯色,與黃色或黃綠色1號標準比色液(通則0901)比較,不得更深。 水中不溶物 取本品約6g,精密稱定,加水制成濃度為4.0%(g/g)的溶液,置水浴中充分攪拌加熱使溶解,趁熱用經110℃干燥至恒重的100目篩網過濾,殘渣用水充分洗滌,殘留物在110℃干燥1小時,不溶物不得超過0.1%。
鑒別:取本品,照紅外分光光度法(通則0402)測定,應在2940cm-1±10cm-1及2920cm-1±10cm-1波數處有特征吸收峰。
類別:藥用輔料,成膜材料和助懸劑等。
貯藏:密閉保存。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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