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膠原料藥符合藥典標準有資質
為動物的皮、骨、腱與韌帶中膠原蛋白經適度水解(酸法、堿法、酸堿混合法或酶法)后純化得到的制品,或為上述不同明膠制品的混合物。

【性狀】本品為微黃色至黃色、透明或半透明、微帶光澤的薄片或粉粒;無臭。在水中久浸即吸水膨脹并軟化,重量可增加5~10倍。
本品在熱水或甘油與水的熱混合液中溶解,在乙醇中不溶;在醋酸中溶解。
【鑒別】(1)取本品0.5g,加水50ml,加熱使溶解,取溶液5ml,加重鉻酸鉀試液-稀鹽酸(4:1)數滴,即產生橘黃色絮狀沉淀。
(2)取鑒別(1)項下剩余的溶液1ml,加水100ml,搖勻,加鞣酸試液數滴,即發生渾濁。
(3)取本品,加鈉石灰,加熱,即發生氨臭。
干燥失重 取本品,在105℃干燥15個小時,減失重量不得過15.0%。
熾灼殘渣 取本品1.0g,依法檢查,遺留殘渣不得過2.0%。
重金屬 取熾灼殘渣項下遺留的殘渣,依法檢查,含重金屬不得過百萬分之三十。
砷鹽 取本品2.0g,加淀粉0.5g與氫氧化鈣1.0g,加水少量,攪拌均勻,干燥后,先用小火熾灼使炭化,再在500~600℃熾灼使呈灰白色,放冷,加鹽酸8ml與水20ml溶解后,依法檢查,應符合規定(0.0001%)。
微生物限度 照非無菌產品微生物限度檢查:微生物計數法和控制菌檢查法檢查。1g供試品中需氧菌總數不得過1000個、霉菌和酵母菌總數不得過100個、不得檢出大腸埃希菌;10g供試品中不得檢出沙門菌。
【類別】吸收性止血劑。
【貯藏】密封,在涼暗處保存。
【制劑】吸收性明膠海綿

明膠原料藥符合藥典標準有資質
公司主營產品:
*,磺胺嘧啶銀,苯酚,冰片,氨茶堿,鹽酸丁卡因,對乙酰氨基酚,二甲基亞砜,二甲硅油,三乙醇胺,呋喃唑酮,硫酸慶大霉素,維生素E油,氧化鋅,氯化銨,硼酸,聚乙烯醇,活性炭,甘油,石蠟,乳膏基質,松節油,山梨酸,山梨酸鉀,爐甘石,硫酸鋇II型,水合氯醛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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